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号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个人综合所得结算结算制度合理有序缴纳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宜现将2021年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年度决算内容
2021年底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类收入(以下简称纳税年度)(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扣除6万元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后,按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并扣除速算扣除额(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当年最终应纳税额,减去该纳税年度预缴税款,即为应退税额或补,然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补税额=[(综合所得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费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公益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款
年度汇算不涉及房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照规定选择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所得。
2、不需要进行年度会计核算的情况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年度汇算清缴需补缴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清缴税额不超过400元;
(三)预缴税款额与年度最终应纳税额一致;
(四)符合年度退税条件但未申请退税的。
3、需要进行年度会计核算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预缴税款金额大于年度应纳税款并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且需补缴税款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导致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法律和事实。
4. 税前扣除
对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在年度会计期间申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资格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营业收入的纳税人,可以申报综合所得或营业收入6万元人民币、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申报扣除反复。
5. 处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1日前出境的境内无住所纳税人,可在出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加工方法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财务报表。
(二)通过用人单位(含按累计扣缴方式代扣代缴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办理。
纳税人要求代办服务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或者培训指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缴)税。和网页,下同)。
如由单位办理的,纳税人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确认,并补充提供纳税年度内在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并要求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的,纳税人与受托人必须签署委托书。
单位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理情况。纳税人发现年度财务报表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者受托人更正或者自行更正。
七、加工渠道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到税务服务处办理。
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的,应当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布的地址: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确定。
八、申报信息及材料的保留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应当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附件3)。如需修改基本信息、享受新的扣除或税收优惠的,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和年度汇算办理单位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信息保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5年。

九、接受年度财务报表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或者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可以选择向其中之一汇报。到一处报告。
单位为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为便于纳税服务和征管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对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10、年度计算的退税和补税
(一)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最终退税,应当提供其在境内开立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应当在受理依照本条规定确定的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当场办理退库。本公告第9条(即年度结算地点)。纳税人未能提供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信息不正确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补正,纳税人按要求补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年综合收入不超过6万元、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方便办理年度退税。
申请2021年期末退税的纳税人应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期末纳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接到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期末纳税申报表存在疑问而未办理的没有纠正或解释这种情况。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最终纳税申报表、更正申报或者说明相关情况后,需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刷卡方式缴纳。纳税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必须按照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服务部门了解申报进度并及时缴纳税款。
对于需要补缴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仍未足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收取滞纳金,并在:010中标注-30000。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缴的,纳税人主动或者经税务机关提醒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初犯不罚”的原则免予处罚。
11. 年度会计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会计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分类编制税收指引,通俗易懂地解释政策定义、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开展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提供提醒服务。个人所得税APP、网页、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年度汇算清缴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查询自己的综合收入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人员身份信息,为年度汇算清缴做好准备。沉降。
为引导纳税人合理有序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纳税人,提醒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了预约服务。需要办理初次年度汇算清缴期(3月1日至3月15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登录移动个人所得税APP,根据自身情况预约上述时间段的办理。任何一天都可以。 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随时办理年度汇算,无需预约。
对于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士等难以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的特殊群体,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链接可下载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表格A、简化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表B)
国家税务总局
2022 年2 月8 日
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号文件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全面总结2019年、2020年会计工作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和学者、社会公众,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解读如下:
1.什么是年度会计?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年终后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类综合所得的收入总额,减去年度费用和扣除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根据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金额,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扣除当年已预缴税款,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当局以及应退或应缴税款的结算流程。总之,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汇总收支,逐年核算,多退少补”。这是我国2019年后建立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公告》 第一条规定了年度会计的概念和内容。需要解释的是:
首先,年度计算对象仅指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填写年度财务报表。
其次,年度计算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收入。利息、股息、物业租金收入等分类收入不包含在年度财务报表中。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不能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也不属于年度汇算清缴的范围。
2、为什么要进行年度会计?
二是按年计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况通常很复杂。无论采取何种预扣预缴方式,所有纳税人都不可能使预缴税款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差额”需要通过年度计算进行调整。税务部门前期进一步简化优化预扣预缴方式,不仅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人的税负,也使得预扣税款更加准确,更加接近年度应纳税额,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差异”的发生。
3、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会计?
一般来说,只要纳税人平时预缴税款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都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公告》号(国税发〔2017〕42号) ,2021)。明确2021年至2023年,对部分需要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年度汇算清缴政策。《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了不需要年度会计的情况:

第一类是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综合所得并应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部分纳税人,免除年度汇算清缴义务。其中:《公告》 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纳税人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者纳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年度会计。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预缴税款的,不予免除年度汇算清缴。
第二类是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符合年度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公告》纳税人。这两种情况,纳税人无需办理退税,或者主动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4. 谁需要办理年度会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公告》条明确了需要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分为退税和补缴税款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款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纳税人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最终退税。实践中,有一些典型的会或可能导致退税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低于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内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不申报扣除的;
3、因就业、退休或部分月份无收入等原因,支出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费、企业(职业)年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等扣除不足;
4、如果您不受用人单位聘用,仅取得劳动报酬、作者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则需要通过年度会计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年中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综合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但未在预缴税款等时扣除。
另一类是预缴税款低于应纳税额应补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况会导致年度汇算过程中需要或可能需要纳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薪金的,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扣除费用(5000元/月);
2.纳税人除工资薪金所得外,还取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之和导致适用的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 ETC。
5. 有哪些方式可以帮助纳税人准备年度财务报表?
如果纳税人不确定自己的年收入金额和纳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应该纳税或者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规定符合免年度结算条件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收入分配和预缴税款的信息。根据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知纳税人;
二、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您该纳税年度的收入及纳税申报信息;
三是年度核算开始后,税务机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按照一定规则向纳税人提供预填申报表项目。如果纳税人密切关注预填的收入、预缴税款等申报表项目,核对确认无异议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纳税人就知道是否需要填写年度结算。
6、纳税人应何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计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中国无住所提前出境的纳税人,可在出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纳税人,提醒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力按约定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避免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七、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哪些处理方式?
《公告》 第六条明确了年度决算的三种办理方式:自己办理、单位办理、请人办理。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己办理。纳税人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强年度汇算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多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会计。对于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士等难以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的特殊群体,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第二个是由用人单位办理,即请询问你所在单位的用人单位办理。考虑到用人单位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掌握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关系比较密切,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由用人单位办理年度会计。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对劳动报酬收入按累计扣缴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的实习生。教育。等情况。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理服务请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指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系统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缴)税。税务局。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单位集中办理本单位人员年度财务报表。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如果选择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必须在年度汇算期间(4月30日前)与单位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与书面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定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纳税人完成确认后,需向单位如实提供本单位以外纳税年度的所有综合所得、扣除额、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专人办理,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署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及时将办理情况通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纳税人自行更正。
八、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公告》 第七条明确了年度决算办理的三种渠道:网上办公、邮件办公、大厅办公。
一是网络办公。税务机关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报关单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确认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有境外收入的居民个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的境外收入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三是大堂办公室。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的,也可以到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机构,电话:《公告》。
9.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交哪些信息以及保存期限?
年度结算时,纳税人只需提交年度结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基本信息,增加新的扣除额或税收优惠,只需一并提交相关信息即可。纳税人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应当将年度汇算相关数据保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5年。例如,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10、纳税人应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告》第九条明确了年度财务报表的受理机关。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受理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并负责办理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它与办理年度结算的“物理地点”不同。纳税人在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时,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当然,纳税人不方便网上申请时,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所)办理。此时,《公告》第9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即为纳税人。有一个处理年度账目的“物理地点”。
负责受理纳税人年度财务报表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在年度会计期间,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会计或者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会计。
1.如有用人单位,应向受聘地税务机关报告;如果您有两个或多个雇主,您应该选择其中之一。按照累计扣缴法为纳税人的劳动报酬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为纳税人的雇主,需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决算。
例:纳税人李先生2021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工作,2021年下半年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单位担任保险销售人员,该单位预扣人工工资报酬收入按照累计扣缴法。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上述两家单位均视为李先生的雇主。他可以选择在北京海淀区税务局或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二、年度会计期间,用人单位在年度会计期间为纳税人办理年度会计的,必须向本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是年度汇算完成后,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管管理,《公告》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对尚未完成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11、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退税、补税?
《公告》 第十条明确了纳税人获得退税和办理退税的方式和渠道。
首先是申请退税。年度汇算清缴后如有到期退税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勾选“申请退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后,申请程序即告完成。税务机关、国库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将汇入纳税人的银行账户。纳税人申请退税,需准确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在境内开立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于纳税年度综合所得低于6万元,但已在年中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并提供简易申报表。灌装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预缴税款并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快速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进行年度结算。
二是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提供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服务室)跟踪申报进度并及时缴纳税款。
十二、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年度账务,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优化服务?
一是在年度结算前期提供“预约办税”服务。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今年我们推出了年度结算前期预约办税功能,通过预约让公共办税服务更高效、更优质、更有序。今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进一步提高纳税水平。人们处理体验。需要注意的是,预约报税仅限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进一步巩固“初犯不罚”制度。《公告》 明确年度会计核算“首次违规不处罚”规则继续执行。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如纳税人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年度汇算中多退、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初犯不罚”的原则,免除处罚。受到惩罚。
三是明确年度会计期间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年度汇算完成后,对未按时完成年度汇算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确定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规则与《公告》《接受年度财务报表的税务机关确定规则》第九条基本一致。这种方式使得纳税人在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更容易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和管理。
十三、为帮助纳税人依法办理年度财务报表,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醒纳税人准确申报?
一、提醒纳税人在年度汇算开始前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查询纳税年度内综合收入及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及涉案人员身份信息专项附加扣除,并做好年度结算准备。
二是提醒纳税人申报错误的收入项目或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纳税人,在补充申报相关收入后,如实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三是提醒申请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清缴但尚未办理,或已被税务机关告知年度汇算税表存在疑问的2020年和往年但尚未纠正或解释这种情况。您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最终纳税申报表、更正申报表或说明相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通过关联纳税人不同纳税年度的纳税退税情况,提醒纳税人诚信申报纳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可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的涉税信用。记录。
四、同时领取综合所得和营业收入的纳税人,可申报6万元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综合所得或营业收入,但不得申报重复申报扣除。对于营业收入年度汇算中已申报费用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在提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填服务时,设置扣除项目等数据为0,同时提醒纳税人也可以进行更正
营所得申报后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6万元/年的减除费用。
十四、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十五、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成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主要渠道,今年有哪些优化功能?
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我们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更好满足纳税人需要。
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加方便。
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十六、纳税人可以从哪里获取办理年度汇算的帮助?
税务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推出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有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制作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宣传产品,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渠道,不断加大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
十七、税务部门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服务?
用户评论
↘▂_倥絔
哇,终于等来了!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细则,这下心里有底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自凉丶
感谢国家税务总局的及时发布,这下我不用再为个税汇算头疼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瓷清茶倾城歌
附件里的解释太详细了,对我这种小白来说,真是太有帮助了。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别留遗憾
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有点复杂啊,希望这次解释能让我少跑几次税务局。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执念,爱
唉,每年都要搞个税汇算,真是麻烦事。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微信名字
感觉这次的解释还是有点难懂,希望有更简单的版本。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败类
重点来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2021年的汇算清缴要注意哪些变化呢?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念抹浅笑
税务局的这次发文真是太及时了,刚听到消息就看到了。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相知相惜
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新规定?我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份文件。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_心抽搐到严重畸形っ°
个税汇算清缴又来了,这次有什么新政策吗?期待看到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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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落了♂自己·
听说个税汇算清缴要简化流程了,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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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贝
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不知道会有哪些变化,先来看看官方解释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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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婞褔vīp
个税汇算清缴,总是让人又爱又恨,希望这次能顺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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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抵千言
税务局这次发的个税汇算清缴文件,真是太详细了,必须好好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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箜篌引
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我猜又会有很多人要补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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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雨优美回忆
税务局的这份文件,让我对个税汇算清缴有了更深的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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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有泪°
个税汇算清缴,年年都有新花样,希望这次能简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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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朕骑妓的时刻
2021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我要提前做好准备,不然又要手忙脚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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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我一人
税务局的这次发文,对于上班族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希望有详细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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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滚滚
个税汇算清缴,又是年度大事件,希望这次能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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