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最火最赚钱的行业就是短视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11亿,其中短视频用户8.73亿。可以说,80%以上的网民都是短视频爱好者。
短视频普及之前,大家手机上打开频率最高、花费时间最多的app是微信等聊天工具。然而,自从短视频出现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现在使用社交软件的频率大大降低,刷短视频的时间被无限拉长。很多人原本只是想花几分钟玩玩,结果往往不知不觉就花了一两个小时。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2020年10月发布的报告显示,短视频人均使用时长已超过即时通讯,中国网民每天刷短视频近两小时。
短视频行业的兴起,让很多人看到了商机。尤其是很多普通人通过制作短视频在网络名人中赚到了钱,大众对短视频趋之若鹜,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但由于自我表达能力、害羞、不敢出现在镜头前等各种因素,很多人没有能力拍短视频,只能选择其他赛道赚钱。
在短视频行业,影视剪辑成了很多人的选择,因为制作影视剪辑号不需要真人出现,受众也广,素材遍布网络,所以你可以在很多时间里获得大量的粉丝群体,粉丝更容易变现。所以在短视频行业,从事影视剪辑的“粉丝”并不少。
对于用户来说,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看完一整部电影最精彩的部分,大大节省了看一部电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因此也很受短视频用户的欢迎。很多短视频用户成为了这些视频片段号的忠实粉丝,这些视频片段的作者通过吸收粉丝实现了变现,并从中赚钱。
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影视作品是有版权的,并不是影视剪辑作者拍摄的,只是经过剪辑处理。原则上,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是由于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家之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从事影视剪辑,所以很多影视剪辑爱好者也是利用这个风口大赚一笔。
但是,侵权就是侵权。在多家影视公司和视频平台的联合抵制和反应后,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也于12月15日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细则共100条,其中第93条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等视听节目和剪辑。
这一新规的出台,对于影视剪辑“爱好者”来说,无疑迎来了一个寒冬,以后想从影视剪辑中赚钱可能更难了。当然,在我看来,无论是影视公司还是网络视频平台,都不愿意一棍子“打死”这些影视剪辑的粉丝,因为这些人也在无形中帮助宣传影视作品,有些人可能会在看完剪辑好的影视作品后,去平台上搜索完整的电影。
其实所谓“侵权”,我觉得就是利益分配不均。这些影视剪辑的粉丝没有给影视公司或者平台任何钱,这些影视作品被他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拍摄出来,反而成了别人牟利的工具,自然难受。我认为影视剪辑号不应该“一刀切”。未来短视频平台可能会有牌照。只要使用了相关影视作品,并从中变现,就会向影视公司或视频平台支付一部分版税,而不是全部封杀,造成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