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通讯员刘洪喜吴4月20日晚,湖南籍男子谢某酒后驾驶轻型货车,不慎坠入钟山东升镇义龙路河中。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谢某还叫嚣着要跳河,但被民警当场制止。4月22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谢血液酒精为76.6mg/100ml,确认为醉驾。谢将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4月21日零时许,东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驾车坠河,无人伤亡,请民警处理。执勤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一辆湘NC9轻型货车引擎盖被翻了起来,左前轮沾满了泥土。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人在车里找东西。
经询问,该男子姓谢,系湘NC9轻型货车司机。据谢介绍,4月20日晚23时许,他驾驶货车行驶至东升镇一龙路147号外路段时,不慎坠入河中。幸运的是,河水只有1米左右深,他爬上岸,打电话给一个朋友,叫了一辆吊车来吊起车辆。
其间,民警发现谢某涉嫌酒驾,于是准备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但谢某极不配合,声称“你继续让我做呼气测试我就跳河”,随后突然冲到河边企图跳河。现场民警和治安队员迅速制止谢某,并耐心做谢某朋友的思想工作。
原来,今年春节过后,谢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很多烦心事,心情不是很好。事发当晚,他半夜和朋友喝白酒,没想到开车回家时掉进了河里。后来他一直抗拒酒精测试,怕被罚酒驾。
经民警和朋友做思想工作,谢某最终随民警来到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随后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4月22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谢血液酒精含量为7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谢某因醉酒驾驶将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