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盗版模式重复,内容付费,“起早贪黑”
“我起得很早,但我赶上了晚集。”说到网络文学的用户付费模式,很多业内人士都不无遗憾。
2003年,起点在国内开启了网络文学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与海外最早的数字音乐、数字电影付费模式基本同期。然而,该领域的原创内容公司却屡遭盗版和侵权。十几年过去了,用户付费商业模式的普及程度和海外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2019年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如何维护内容付费行业的知识版权,依然是舆论场关注的话题。
阅文集团作家知鸟村连载畅销书《大医凌然》,基本被盗版app和网站以“秒速”下架。艾瑞数据显示,2017年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高达74.4亿元,占同期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5.9%和网络视频的14.3%。
随着技术的发展,打击网络文学盗版的难度越来越大,原创内容公司和盗版商正在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游击战。
“与同为数字内容的音乐和视频相比,网络文学的正版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小盗版网站与广告联盟甚至搜索引擎形成的系统化、规模化的利益链,使得侵权盗版难以根除。”阅文集团高级法律顾问朱瑞龙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之前打击的一个盗版党,短短一年半就赚了9000多万。
朱瑞龙表示,去年公司移除了近800万个侵权盗版链接,并为包括主流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在内的各种平台处置了2300多个侵权盗版app和各种盗版衍生品。
门槛低是侵权猖獗的重要原因。朱瑞龙说,文字的存储空间极小,一整部知名的文学作品也不过几百k,“对于盗版者来说,他们只需花很小的成本租用一个小服务器就可以加载大量盗版小说,而自己小说的传输对网络传输速度要求很低”。
早些年,一个网络文学盗版网站“碧曲亭”流量极高,被依法关停。但此后,很多新开的盗版网站都挂着“碧曲亭”的名字。朱瑞龙表示,仅2017年以来,阅文集团就针对与该名称相关的侵权盗版案件近百起。“然而,为了吸引盗版用户的流量,大大小小的众多盗版网站依然以‘笔趣馆’自居,出现了如雷贯耳的景象。其中一个被消灭,另一个出现。”
盗版app往往以个人名义上传发布。当正版主对这类app背后的侵权人发起维权时,往往会发现侵权人的身份信息是伪造的,甚至被他人套用,导致维权受阻。
当原创内容公司的所有者监控发现盗版软件,并通过法律程序提交投诉和通知时,平台的处理和反馈往往需要——小时的漫长周期,足以让软件继续收割一波流量。
朱瑞龙说,每次投诉后,看似侵权内容被下架,但可能不久后又被“改”回上架。“我们不能主张这个平台的任何责任,只能反复投诉,浪费了企业很多时间”。
电子阅读的盗版正在向隐蔽化、地下化发展。一方面,盗版技术的隐蔽性,如网络文学作品的链盗、聚合转码盗版网页app等,加大了打击和追究网络文学侵权盗版的难度;另一方面,盗版转入地下。比如很多侵权盗版把主要人员和服务器设在海外,逃避国内维权和监管,打击难度很大。
资深网络读者王晓燕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原本她不想在盗版文学网站——上看到很多花花绿绿、千奇百怪的广告,但现在一些搜索引擎app也可以免费阅读网络小说,页面也很“干净”。“我知道看盗版小说对不起原作者,但这种既省钱又有很好体验的阅读很有诱惑力”。
“移动搜索引擎和电脑端盗版网站的结合,是一种新的盗版形式。”朱瑞龙指出,通过这种搜索引擎浏览盗版网站,可以屏蔽原网站的所有广告。“从法律层面来说,很难界定这些搜索引擎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这让企业很头疼。”
除了App,盗版产业链也在不断变换新花样。现在,一些人会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和H5页面传播盗版内容。看似相同的自媒体平台,其实都是盗版者精心伪装的“侵权门户”。“这些自媒体微信官方账号,往往取名为‘XX书店’、‘XX书院’。点开它们,微信官方账号里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功能,比如底部栏目,点击跳转到书店页面,跳转到好书列表等。3354,然后页面会链接到外部盗版平台或网站。”
在应对层面,目前原创内容公司主要通过发函投诉、民事诉讼、行政举报等方式打击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侵权行为。
阅文集团牵头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并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自律公约》,呼吁作家和产业链各方共同努力,在网络文学行业内部建立一个顺畅、健全、良性的传播环境和规范,让优质IP得到充分开发和共享。
全行业最期待的是司法赔偿的加强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01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强化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注意义务,进一步细化了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局加强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的又一重要举措。地方行政执法机关也在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但在判赔方面,虽然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对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也陆续产生了一批较高裁决的司法案例。但整个网络文学侵权案的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且诉讼周期长,难以对侵权人整体造成实质性压力。
国家版权局建立了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黑白名单制度”,及时公布文学作品侵权盗版网络服务商“黑名单”和网络文学作品重点监管“白名单”。在朱瑞龙看来,这是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将这些重点作品公之于众,会加重侵权人的注意义务。在国家层面发表的作品,如果你还在使用盗版,我们有权要求它承担更多责任。”(记者沈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