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第《张某与程某离婚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9)京民申2616号裁定显示,一方当事人婚前怀孕,离婚时未办理亲子鉴定手续。但法院仍然对待婚生子女,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合理?下面我们来扩展一下。
由于是再审裁定,没有一审、二审判决,一些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还需要补充。
案件基本事实:
因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程某发生离婚纠纷,再审申请人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民终15507民事判决中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部分,向本院申请再审。

1、张某与程某结婚前,程某已怀孕,张某无法确定是否是其父母。离婚时张某提出进行亲子鉴定,但程某拒绝,并向法院提交了出生证明和公证书作为证据。法院依法认定亲子关系存在,未启动亲子鉴定程序,并判令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
2、张某收到的辞职赔偿金982万元和婚前持有的股票223万元视为夫妻收入。法院认定其为婚姻关系内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3、认定张某婚前投资115.7万元系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婚后还房贷22万元和婚后提前偿还贷款100万元均为共同还款。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有正当理由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定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讲解(一)》
第三十九条父亲或者母亲向人民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母与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且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一般规则,但产生举证责任的案件除外。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
张某作为张某的主张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张某作为法定父亲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是非婚生子女。未婚怀孕不是法律证据。这只是张某当事人的主观判断。不能以非婚怀孕来判断结婚和非婚生子女。婚前怀孕只能证明双方在怀孕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并不能证明程某所生的孩子不是张某自己的。
用户评论
酒笙倾凉
哇,这个案例真是让人震惊啊!没想到非婚怀孕还要支付抚养费,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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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城暮雨
哎,这种情况下,抚养费确实得给,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但这对单亲妈妈来说压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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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暯小萱◆
我觉得这个案例挺有教育意义的,提醒大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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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抵千言
亲子鉴定真的太重要了,不然这种误会和纠纷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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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荒唐
唉,如果真的没有鉴定,那孩子的抚养权肯定有争议,这可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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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爱人心
这个案例让我想到,婚姻不是唯一的保障,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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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
非婚怀孕确实是个敏感话题,但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费问题确实应该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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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城烟柳
我支持孩子权益,但这也意味着单亲父母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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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
这个案例让我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有了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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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若梦
亲子鉴定费用不菲,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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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总是那么虚伪﹌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婚姻之外的关系也需要谨慎对待,以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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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的余温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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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巷°
如果双方都能理智对待,或许可以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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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在键盘上的泪
这个案例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法律是如此严谨和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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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心爱人i
希望这个案例能引起更多人关注非婚生子女的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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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的盛世恋
亲子鉴定虽然重要,但也不应该成为滥用法律手段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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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
这个案例让我对非婚生子女的未来充满担忧,希望他们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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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阑珊
社会应该给予非婚生子女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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